公司轉讓 多涉豪宅
2011年05月05日 星期四
去年底政府推出額外印花稅(SSD)來遏抑樓市炒風,持貨半年內轉讓的住宅單位須繳交15%印花稅,惟新招並未針對公司轉讓的個案,例如若炒家以海外公司,透過股份轉讓的方法來買賣物業,不單不用繳交樓宇買賣印花稅,連股份買賣印花稅也獲豁免。
空殼公司炒樓 成本逾萬
如果有關空殼公司在本港成立,由於只涉及股份轉讓,只徵收0.2%的股份買賣印花稅,與額外印花稅的5%至15%相差很遠,故上述海名軒短炒單位便以公司股權轉讓方式避開SSD。
不過,業界人士指出,以海外空殼公司或本地空殼公司炒樓,涉及費用也不少,過去一直只會在一手樓或豪宅物業才會出現。例如開設一家海外空殼公司費約1萬元,本地公司約4,000至5,000元,但每年要聘用專業會計師核數報稅,每年費用逾萬元,對於細價樓而言,投資成本變得沉重起來。
加上買方未必接受以公司股權轉讓形式交易,因為買家會擔心賣方將其他債項注入空殼公司內,招致難以評估的損失。
經濟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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